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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标准

2017-05-07 08:00:01 无忧保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从4月1日起开始发放,1至3月份增长部分将一起补发。新政将惠及全市108万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城乡居民。

按照城乡统筹的原则,去年年底我市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养老待遇和个人缴费相挂钩的方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办法。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217万人,参保率达到99%;基础养老金放发人数107万人,发放率达到100%。

据了解,此次调整为基础养老金部分,这已是我市第二次上调,从原来的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本次调整将惠及我市108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据初步测算,基础养老金调整后,公共财政将为此项惠民举措每年增加支出约1.3亿元。今后,我市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变动情况,适时适度调增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居民收入实现七年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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