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是全市2011年1月1号至6月30号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在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10%。如果增加部分低于“全省2010年月人均养老金10%”即147元的,还可以再适当提高。再次提高的标准由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自主确定。其中,市区退休人员再次提高标准为: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1元。
徐州市人保局养老保险处 叶齐红:比如上半年的一位退休职工,调整前他的养老金是每月1100元,他的缴费年限是30年。按照正常调整办法增加10%后,增加的部分是110元,这是低于“全省2010年月人均养老金10%”的水平,也就是147元的。在这种情况下,再按照他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发1元。他目前的缴费年限是30年,就要增加30元,两项合计增加140元。
此次调整 对2011年6月30号前年满70、75、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10-30元不等的养老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对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也将再适当增发。
徐州市人保局养老保险处 叶齐红: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30元;对于2011年1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170元。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16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110元。
另外,2011年1月1号至6月30号期间退休的企业军转干部,按照上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继续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计发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