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截至目前,在养老保险方面,共为109818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养老金227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665元;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8个百分点,在职人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2.9%,退休人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3.7%,最高支付限额为19万元。
此外,今年我市实行大额补充保险制度,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患大病医疗负担。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3万元,将经批准转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由降低15%调整为降低10%;特检特治个人自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慢性病病种由老年人5种、少年7种增加为17种;老年人、非在校儿童意外伤害参照在校学生意外伤害给予报销;在工伤保险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伤残津贴、护理费、抚恤金标准,加大 “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力度,开展“老工伤”实名登记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对449家国有企业、111家集体企业的“老工伤”人员进行了实名登记,登记“老工伤”人员5294人。与此同时,今年内我市继续深化社会保险核定征缴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人社、地税、银行三家核定征缴系统联网运行,数据实时传输,基金到账划账由原来的40天缩短到现在的3天,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