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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解析

2017-05-13 08:00:01 无忧保
  近年来,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词语,那就是被征地农民。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青海近日出台了《青海省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暂停办法从12月31日正式开始实行。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吧!   1、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2012年12月31日起被征地农民享受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对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地区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2、暂停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按征地时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一定比例筹集,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村集体补助构成。   3、暂行办法明确了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条件及待遇标准、相关制度衔接、职责分工等事项。   名词解释:指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在城市规划区内(含县城、镇政府所在地)因征地失去1/2以上农用地的人员;在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户人均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1/3的人员。版权声明:《青海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解析》未经同意不得转载,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版权责任的权利!转载注明:http://www.chashebao.com/yanglaobaoxian/10739.htmlTAG标签: 养老保险 保险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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