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启动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8月9日,远安县在全省率先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远安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县直各部门 “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远安县人社局等相关人员近3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省政府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文件,远安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签订了《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安排部署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会上,远安县委书记刘学甫强调,远安县要以“建立健全一流的工作体系、一流的服务机制,打造群众最好的满意工程”的定位,奋力实现在第三批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居首位的目标。县委、县政府要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平台建设,要在10月初达到不少于150㎡“四室一厅”(40㎡以上的便民服务大厅、接待室、办公室、档案室、培训室)的基本保障,在8月上旬全县调20名左右在职事业单位干部,组建县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充实乡镇人社中心力量,增设县人社局居民养老保险股,经办机构、人员必须迅速到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宣传动员摆在突出位置,确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每名干部要当好“四员”即“政策的宣传员、业务的技术员、工作的联络员、群众的服务员”,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运作,要切实方便群众、强化基金管理,细化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措施。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专项督查,定期做好信息反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制。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人社局百余名人社干部要包百余村(居)、县直单位“三万”驻村工作组要负责联系的村(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确保年底实现“4个100%”即 “城乡居民参保率100%、入户普查率100%、信息准确率100%、待遇发放率100%”的总体目标。
远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世敏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总结发言,他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此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会议的各项部署,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务求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力争远安县在“国庆节前首站告捷实现全省率先”,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凝心工程来打造,为推动远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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