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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城乡养老保险成效显著群众满意

2017-05-15 08:00:01 无忧保
  去年,贞丰县被人社部批准为全国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县,经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协调配合,新农保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截至今年7月,全县农村居民已参保90012人,缴费参保率为62.90%,征缴养老保险费890余万元,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30387人,占应申领人数的85.31%,发放养老待遇1353.46万元;城镇居民缴费参保1260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8万元,已为535名城镇居民老年人发放养老待遇29.58万元。     试点工作启动后,贞丰县人社局首先落实各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又先后安排8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乡镇和县新农保服务中心,并明确了156个村各有1名协办员,确保有人办事。组织13个乡镇分管领导、社保所负责人、业务人员、村协办员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村寨分别对16-45周岁、46-59周岁、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摸底。同时,县财政先后拿出专项经费200多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公设备、公办用品、宣传资料、参保缴费证、经办资料、业务培训、信息系统建设等。     在尽力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同时,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同时启动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让城镇居民的老有所养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镇农村全覆盖、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实行城乡参保对象的参保条件一致;资金筹集和缴费标准一致;财政补助标准一致(城居保补助由县财政全额承担);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一致;养老金待遇计发一致(城居保养老金全部由县财政承担),为建立新型城乡统筹的养老保险制度预留了空间,降低了制度衔接的难度。     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建立了便民窗口,各村(社区)设立集中办理点,实行参保登记、拍照、复印身份证、收费等“一条龙”服务。创新了参保报务体制机制,针对养老保险对象大部分在农村,且居住分散等特点,建立方便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机制,实现服务重心下移;建立了调度报告督促制度。 TAG标签: 养老保险 保险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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