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
个人应纳入缴费基数的工资高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低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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