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发放?

2017-05-20 08:00:02 无忧保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如何发放?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203号)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未到达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遗属抚恤金。一次性遗属抚恤金按死亡人员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计发1个月去世时上一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但最多不超过20个月。

标签:   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养老养老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