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016年度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石家庄2016年度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石家庄市将发放2016年度上半年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请于6月15日-24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石家庄2016年度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是:
  (一)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办理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未满3年(满3年的人员不再享受该项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2016年认定且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办理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灵活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其中,对于2007年12月31日前年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实际缴费额(缴费基数最高不能超过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下同)的60%补贴;其他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实际缴费额的40%补贴。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实际缴费额的40%补贴。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1、《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灵活就业证明》;2、《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表》;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章,已登记“灵活就业”)原件及复印件;5、社会保险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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