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我省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年利率为2.75%,2016年老农保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1.5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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