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最新政策:养老保险怎么缴?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最新政策:养老保险怎么缴?江苏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出台,看看你怎么缴——
养老保险个人缴8%,年金个人缴4%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昨天,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该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个人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缴费方式与基本养老保险费相同
达到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有两种领取方式供选择,一旦选择不得更改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
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参保对象涵盖三类人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应参加江苏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具体为:省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省属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驻苏中央国家机关(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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