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最新消息


2016广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最新消息。1月13日,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会议,部署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副省长温国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义十分重大,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全面体现工作人员的劳动贡献。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认真领会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我省的实施办法,准确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基本要求,把握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坚持“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路,扎实推进。
会议强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做好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相关群体生活保障政策,严格控制人员编制等相关配套工作。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资金到位,强化舆论引导,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正式落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缴纳。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还将获得年金。
相关办法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订具体贯彻意见报省备案,尽早启动改革实施工作。
l改革涉及哪些人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粤府〔2015〕129号),对改革的范围、缴费和待遇、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办法》,改革的范围包括了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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