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1、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2、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
二、政策要求
1、缴费档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200、1600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自由选择缴费档次。缴费中断的,可以跨年度补缴,补缴的政府不给予补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存入个人账户按一年期利率计息。
2、参保条件:年满16周岁(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以上参保范围不含在校学生、军人、领取财政工资的国家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牢狱人员。
3、60周岁以上不交养老保险每人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缴费),如个人自愿,可以补缴,补缴年限自由选择,但不能超过15年,且必须一次性补齐,补缴的政府不给予补贴,领取养老金后不能再补缴;45—59周岁必须连续交到6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含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55元),也可补缴费,但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16—45周岁的,达到60岁时必须累计交满15年,到60周岁才能领取养老保险(含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55元),累计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缴费1年,加发基础养老金5元。
4、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的,应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之前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或补缴费,领取养老金后不得再缴费;满60周岁,2011年6月30日以后活着但启动(10月10日)之前死亡的,要为其补办、发放并接着注销。
5、优惠政策:一是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每人每年省给补助10元,州给补助20元,共30元,如:今年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政府补贴30元,个人账户就进账130元。二是为鼓励参保人连续缴费,对连续缴费满5年政府补贴5元、对连续缴费满10年政府补贴10元,对连续缴费满15年政府补贴15元。三是重度残疾人参保缴费,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的50%为其缴纳,即如果今年选择2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为其缴纳50元(最低标准为100元),本人缴纳150元;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其全额缴纳,即如果今年选择2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为其缴纳100元(最低标准为100元),本人缴纳100元;属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还需提供民政、残联部门的证明;重度残疾指残疾等级达到1、2级,持有二代残疾证。四是参保人员须于当年12月10日前缴费才能得到政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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