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年起养老保险月缴基数提高至2100元


福建省明年起养老保险月缴基数提高至2100元 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2100元执行。
省人社厅、财政厅、地税局2014年12月联合发文,采取逐步提高的办法,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达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此后再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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