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间房镇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保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经镇政府研究,现将九间房镇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5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整体参保率和待遇发放率达到100%”的目标任务不变,重点考核16—59周岁适龄参保缴费人员参保率,具体详见附表《九间房镇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表》。
二、参保范围
凡具有我镇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2015年度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省、市、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具体补贴标准是:年缴费100元或200元的补贴30元;年缴费300元的补贴40元;年缴费400元的补贴45元;年缴费500元的补贴60元;年缴费600元(补贴65元)至900元的,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补贴增加5元;缴费1000元的补贴100元;缴费15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的补贴200元。缴费补贴由省财政承担50%,市、县财政各承担25%。
[1] [2] [3] [4]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