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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逐步建立服务对象分级分类服务机制


合肥市将逐步建立服务对象分级分类服务机制 6月11日上午,88岁的空巢独居老人管茂泉坐着轮椅,来到市民政局赠送锦旗和感谢信,以此表达对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惠民政策的由衷感激。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原来,管茂泉户籍在庐阳区,目前居住在蜀山区南岗镇。今年4月,他不慎摔断了右膝髌骨,并伴有前列腺病变,急需医治和照顾。获悉老人的情况后,金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其送到医院救治。住院治疗期间,工作人员24小时无微不至地照顾老人的衣食起居。经过精心照料,老人已逐渐康复。
据了解,自2013年10月我市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至今,已为像管茂泉这样的近万名老人提供了348.3万人次的服务,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家政、医疗保健及紧急救援等几方面。“该项目的实施在解决特定老年人群居家养老的基本需求、培育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壮大服务人员队伍、促进社会建设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交由各区(开发区)自主实施,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政策,逐步建立特殊对象分类服务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充实细化服务内容,以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据了解,我市将逐步建立服务对象分级分类服务机制,在对老人的服务需求进行专业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对部分特殊服务对象采取分类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我市拟新增失能失智老人保障,并适当调整现有90周岁以上老人受益面,对长期卧床并长期聘用护理员的老人,探索采取购买护理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凭劳务市场用工协议,实行直接结算。”
与此同时,我市将拓展服务渠道、充实细化服务内容,充分考虑老人的实际服务需求,逐步实现不同老人定制服务。“例如在老人服务需求比较旺盛的配餐项目,各区民政部门和服务机构已经在采取多种措施,如服务机构与老人事先约定送餐时间和地点。将当地社区食堂纳入服务体系,就近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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