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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功成:以房养老是金融产品 养老是社会问题也是政府责任

2017-06-02 08:00:02 无忧保
  郑功成:以房养老是金融产品 养老是社会问题也是政府责任   保监会已经批准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推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有媒体了解到,云南、山东、江苏等地也在探索推此类保险,试点有望进一步扩容。但由于目前不确定因素较多,以房养老模式仍面临多重考验,仍待时间检验。以房养老现在面临的问题有哪些?有哪些误区待澄清?难题该如何破解?记者就此专访了着名社保专家郑功成。   “以房养老”既不可能替代政府主导下的普惠型社会养老,更不是政府在推卸养老责任。   作为保险市场上的一个新产品,“以房养老”可以成为一部分人改善老年生活质量的一种补充方式,但不必过分解读“以房养老”的优点。   社会养老也不可能是政府包办一切,而是个人必须参与并分担相应的责任。   以房养老是金融产品   记者: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过去已有时日,但有数据反映,由于一些层面期望过高,以及存在操作性不强和障碍较多等现实问题,导致自发市场需求不足。如何看待“以房养老”现在面临的问题?   郑功成:自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来,有两种现象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料,一是公众并不了解却平添了不必要的担忧,二是媒体反应过度,似乎它会成为未来的养老依靠。   其实,所谓“以房养老”只是一种可以自愿成交的市场交易行为,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享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理财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就像你到保险公司购买任何一种保险产品一样,它只是有需要者才会有兴趣,既不可能成为国家法定的养老保障制度安排,更不可能成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主流方式,而只能是在国家相关政策的规范与支持下,为房屋所有者根据自己的人生安排与需要提供一种新的、自愿的、补充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提出的积极意义在于,让有需要的老年人再多一条自我改善老年生活质量的途径。但客观而论,它只与少数人的自愿选择、市场交易行为有关,完全没有必要引起人们对养老保障制度的担忧。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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