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内容


吉林省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全省统一 个人年缴费标准100—2000元 设定12个档
适应城乡居民不同的养老需求特点,两制度合并后统一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办法,个人年缴费标准从100—2000元,全省统一设定12个档次,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增设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社区等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补助、资助。
中央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应12个缴费档次,补贴从30元起步,每档增加10元,最高到170元,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按6:4的比例分担。由市(州)、县(市、区)政府确定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范围,并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待遇及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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