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盐城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提高


盐城被征地农民养老金提高 8月1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该局与市国土局联合出台《盐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统一并提高了大市区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和养老金标准,进一步强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据了解,新出台的办法主要有5个特点:改革保障方式、划分保障年龄、明确保障标准、划转保障资金、实现“同城同标”。
新办法按照“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取消了被征地农民货币安置,不再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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