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居民养老金保障水平不足


2014年居民养老金保障水平不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建立,居民养老金保障水平不足,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建立,但养老金水平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都被认为偏低。
国务院年初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然而,在目前的居民消费水平下,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保障效果受到质疑。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测算所得,2012年,我国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水平约为2.06万元,新农保为859.15元,两者相差近24倍。民政部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为373元,月人均补助252元,合计月人均可获得62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保障标准为202元,月人均补助111元,合计月人均可得到313元。与此相比,201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则只有81元,还不到城市低保金的七分之一,是农村低保金的三分之一。
“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城乡居民养老金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相对值都是偏低的。”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高庆波表示,从缴费水平来看,2012年人均缴费水平只有169元,这与2012年“城职保”的人均缴费0.72万元相比,缴费水平只是后者的零头。[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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