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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步办理内蒙古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2017-06-15 08:00:02 无忧保
  4步办理内蒙古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区近日下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实施意见》,对各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提出了要求:4步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申请: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员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书面申请,审核相关信息资料。   审核: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办理:参保人员原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参保缴费信息传递和基金划转手续。[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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