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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额调整

2017-06-16 08:00:02 无忧保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额调整  从7月8日起,石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2014年全年养老保险费。昨日,记者从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获悉,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4年1月至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依然按照自然年度核定当年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方式可采取按月、季、半年、年度进行缴费,缴费标准可在283.55元至2126.6元区间自主选择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据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按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等有关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159号)文件公布: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532元,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为1874元。据此,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44.33元,月平均工资的60%为2126.60元,月平均工资的300%为10633元。[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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