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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政策待完善

2017-06-17 08:00:03 无忧保
  “以房养老”政策待完善   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保险版“以房养老”政策终于落地。保监会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地率先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为两年,有完全产权的60周岁以上老人可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   试点日期已至,面对保险公司试点申请热情不高涨的局面,不免令人担忧,此次保险版“以房养老”是否真的曲高和寡?若缺少一线保险公司参与,该项为老龄化难题捧场的保险新政是否将捧了政策负了市场?保险公司层面真正担忧的问题是什么?“以房养老”在我国今后的发展前景又将如何?   对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首都经贸大学金融系教授庹国柱、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以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龚刚等业内资深专家,以期释疑。   多因素致保险公司谨慎申报试点[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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