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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2017-06-18 08:00:02 无忧保
        7月1日起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5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市民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办理社保 CFP供图7月1日,备受关注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简称职保)之间可以转移衔接,我省目前的参保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据省人社厅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省参加职保的人员达到684.51万人,参加居保的参保人数达到1704.87万人。以前养老保险制度分为三种:农民参加新农保、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参加职保。2011年,我省城乡居民实现养老保险一体化,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即居保。但居保与职保之间互相转移,一直存在壁垒。   哪些参保者可以互转?   在实际生活中,职保养老金远远高于居保,例如我省目前职保养老金平均在2000多元,而居保养老金,根据目前的政策,以保障水平高的西安为例,目前西安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各市最低不低于60元。   城乡居民缴纳到60岁后,即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按照目前的缴费标准,居保退休时一般也只有几百元。[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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