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南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累计权益


7月1日起河南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累计权益 7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实现互转,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也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昨天,省人社厅公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解决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据河南省养老保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出台,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是直接受益对象;而作为劳务输出大省,我省因此受益的农民工数量将更多。那么,实施后,哪些人群可申请互转?衔接过程中,个人账户资金如何转移?
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
农忙时在家种地,农闲时出来打工。在来自信阳的务工人员李勇看来,因为工作不稳定,虽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高,但要至少缴满15年,所以宁愿不参保,把钱揣在兜里。
李勇的想法,代表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参保理念。据人社部统计,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2亿人,同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543万,绝大部分农民工都游离在这一制度之外。
正因为此,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昨天上午,河南省人社厅按照人社部要求,正式公布《办法》,并确定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
“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毫无疑问,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是最大受益者。”省养老保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因为,办法是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能提高参保者的养老待遇。
另外,河南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数量众多,办法实施后,意味着因此受益的人群会更多。
解释
哪些人可申请?[1] [2] 下一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