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清理352名养老金长期冻结人员


大庆清理352名养老金长期冻结人员 6月3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全省清理冒领养老金百日攻坚战活动正在进行,大庆市大力清理恶意骗取养老金人员,对存在冒领行为的参保人员家属,相关部门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截至5月底,大庆市长期冻结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566人,其中,冻结两年以上人员352人,共追缴冒领养老金27.4万元,涉及人员28人。
记者了解到,往年已冻结发放人员及未进行本年度首次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人员,须在本月15日前到大庆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已死亡人员,须由其亲属在本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死亡清账手续。
离退休人员死亡
家属上报不得超过7天
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每个月都会领取一笔养老金。一旦参保人员死亡,还可以获得一笔丧葬费及抚恤金。然而,一些参保人员的家属为了多得养老金,在参保人员死亡后不及时上报,继续从养老金账户中提取养老金,构成了严重的骗保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已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或常年居住地)的街道社区服务组织,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尚未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3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4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在其亲属或相关组织上报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将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等各项费用的手续,同时在离退休人员死亡次月终止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企业退休死亡人员[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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