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
                            
                        
                              2014年广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  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
  2.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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