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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细则4月前出台国务院已明确相关部委办

2017-07-01 08:00:03 无忧保
  以房养老”细则4月前出台国务院已明确相关部委办  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昨天举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题审议会,上海金融党委秘书长盛裕若在会上发言时透露,今年一季度将出台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问题的具体措施(即“以房养老”细则)。   上海2007年曾经试点   盛裕若在听取代表们关于金融方面的养老服务建议后表示,在去年9月份时,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明确了负责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问题相关的部委办,时间进度是在今年的一季度出台具体措施。   2012年早报就报道了当时的市人大代表、申房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洪林提交的开展“以房养老”的建议得到市民政局的答复,市民政局称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本市“以房养老”的政策研究和探讨。市民政局介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经在2007年开展了“以房养老”试点工作,但由于当时很多房产非老人独立自有,子女有分歧,家产传后的观念占上风等原因,另外,房价的不确定性及70年产权规定等因素加大了实施的难度,因此,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三年多时间试点后,无奈停止了工作。   市民政局当时提出,上海需要建立一个具有公信度的、可以为老年人代理盘活房产资源或委托管理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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