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为七成被征地农民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南昌为七成被征地农民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存折上又多了这个月的930元养老金!”63岁的涂海根高兴地说,没想到当了一辈子农民,到老了还能像城镇职工一样领“退休金”。
到今年初,南昌县银三角横岗村有110多名达到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和涂海根一样按月领取比新农保高得多的养老金,安享晚年生活。
据统计,南昌市共有30多万被征地农民符合参保条件。截至目前,已经有近七成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他被征农民参保工作正在积极办理中。
2013年6月,南昌市出台了覆盖全市所有县区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含)的年满16周岁的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实施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打破户籍藩篱,为被征地农民办理保障水平高的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南昌市人社局局长朱敏华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更高,但个人需要按比例缴纳一定的保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的标准更低,但个人不需要额外缴费。
为了使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体系,南昌市规定由政府承担大部分筹资责任,并对参保农民给予保费补贴。朱敏华介绍说,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例,个人只需承担应缴养老保险费的40%,其余60%由财政予以补贴。
经过测算,仅用于解决2012年前的被征地农民参保,政府就要拿出62亿元用于缴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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