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导读】不少人都不是在本地进行工作,现在大多数人都是在外地上班,社保也是缴纳在了外地,等老了以后不想在工作地养老,想要回老家进行养老的话,社保应该怎么办呢?特别是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养老保险,是否能够转移呢?转移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下关于浙江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的相关信息。
浙江社保以及养老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一、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劳社办字[2010]2号)
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区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73号)
二、受理科室:市直征管科
(一)、跨省和跨盟市转移
申请条件: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转非户籍地就业参保,限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3、到达退休年龄各地缴费均不够10年,应回户籍所在地的
4、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申请所需资料:
1、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或转出申请
3、养老保险手册
4、本人身份证
5、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受理窗口:社保关系转移窗口
经办流程:到转出地社保局索取《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局出示《缴费凭证》并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寄发同意接收《联系函》→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核实基金到账情况(区内转移不转基金)→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二)旗区间转移
申请条件:
1、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2、跨旗区流动就业的
3、由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调动的
申请所需资料:
1转入或转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
3、本人身份证
4、转入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受理窗口:社保关系转移窗口
经办流程:向新就业地社保局提交转移申请→转入地社保局审核同意→向转出地社保局发出同意接收信息→转出地社保局办理寄送《转移信息表》→转入地社保局录入转移信息→办结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浙江社保以及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转移的相关信息,关于浙江养老保险,你可能还会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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