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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上调养老保险金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7-07-16 08:00:03 无忧保

  【无忧保导读】每年各个地市的社保政策可能都会有不同的变化,四川省养老保险金也同样是有变化,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今年调整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基本到位,全国1亿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提高,部分地区还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这对我国几千万企业退休员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四川省人社厅近日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展情况的公告,宣布该省正认真按照国家要求,抓紧拟定调待方案,待上级部门批复后,将立即组织实施调待工作,确保将调整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4月25日,四川省人社厅在成都举行2017年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四川今年一季度的就业工作、社会保障工作,以及劳动关系工作的推进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四川新闻网小编从现场获悉,四川将调整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在今年7月31日前,将调整后的待遇落实到位。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四川省财政厅正式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我省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从2017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保险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目前,各地征收系统正在做出调整,确保5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费率收缴用人单位缴费。


  近日,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各地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2000亿元,可支付月数已超出9个月,结合四川省情,按照国家政策特作出此次调整。虽然养老保险费率虽仅下降了1个百分点,但这将在今年随后的8个月中为企业减负20多亿元。


  以上就是关于四川省养老保险金上调以及四川养老保险金领取的相关消息。据介绍,阶段性降低费率短期内不会影响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也不会影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发放。“养老保险金发放的高低依据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缴费年限的长短、缴存基数的高低、退休时间的早晚,所以对于养老保险费率的调整不会影响到养老金的发放。”省人社厅该负责人介绍。同时,对于以个体身份参保的个人也将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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