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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2017-07-17 08:00:03 无忧保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是贵州省社会保障局的常规工作,根据各市、县、区经济情况制定了不同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2016年贵州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哪些社会保障措施呢?大家保保险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贵州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一、贵州省失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增发标准

1.被征地30%以下(不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

2.被征地30%—50%(含3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32元;

3.被征地50%—70%(含50%)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64元;

4.被征地70%(含70%)—100%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97元;

5.土地被完全征收(即100%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29元。

二、贵州省失地农民基础养老金增发条件

选择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始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后增发基础养老金。增发的基础养老金与所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进行叠加。

三、贵州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条件

1.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

2.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

四、贵州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申请流程

1.所需材料:

①.土地二轮承包合同(名册、证书)复印件;

②.征地协议复印件;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④.五张同底2寸彩照。

⑤.《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请流程:

①.符合要求的农民以小组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

②.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

③.公示7日;

④.填写《申报表》及花名册并签字盖章;

⑤.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去、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⑥.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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