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领取期间死亡的,怎么办?
养老金领取期间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费。
待遇转入的银行账户 | 所需材料 | 说明 |
死亡人工资卡 |
1.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2.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
1.公安机关死亡证明,须注明死亡日期; 2.关系证明: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提供户口本;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提供村(社区)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www.wifi03.com |
领取人银行卡 |
1.医学死亡证明或公安机关死亡证明; 2.死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领取人银行卡复印件; 5.领取人和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 |
待遇类型 | 丧葬费 | 抚恤费 |
企业(自谋职业)退休人员 | 4000元 | 缴费15年的,抚恤费10000元;超过15年以上部分,每增加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增发抚恤费1000元,最高25000元。 |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 | 2900元 | 无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 2900元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