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民生、提高保障水平,共青城市加大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力度,自2015年1月起,在省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上,由市财政自筹资金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将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提高到110元,增幅达37.5%。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共青城市党委、政府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全市5000余名城乡老年居民的亲切关怀,将更好地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提高中青年居民参保积极性,也将为拉动城乡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截止3月20日,该市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和中央、省统一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增发、补发部分均已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