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机保局积极应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自公开发布以来,达川区机保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为该决定的顺利实施及早做好准备。
一是认真学习国务院《决定》。印发了该《决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原文学习并进行专题讨论,以准确掌握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改革的范围、统筹方式、基本养老金计发和调整、基金管理和监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养老金的筹资等。
二是综合分析我区现状:认真分析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运行现状,从养老保险费的筹集方式、参保范围、缴费比例、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社会保险待遇的发放、追查冒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找准了与《决定》的不同之处,为下步工作做好调整准备。
三是暂停办理新参保业务。按照上级机关要求,为防止对新参保人员带来不便,从1月15日起,暂停办理新参保业务,其他业务照常办理,对停办对象今后按新规定一同补办。
四是停止代扣养老保险金。由于《决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费执行的征收比例和缴费基数标准与我区执行的比例和标准均不相符,经同财政局协商,从2015年1月起,暂停财政直发工资单位工作人员的代扣个人养老保险费,待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后按新的办法由原单位代为扣缴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