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宿迁4月14日电(通讯员 张涛)以在乡下做活儿需要烧开水为由,打需将零钱换整钱的幌子,实则趁机偷换或窃取老人钱财。4月13日,经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朱某、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6年5月份的一天,刑满释放二十来天的朱某打电话联系徐某和张某,称没有钱用,找点事情做。三人凑在一起想到了“好方法”,以防卫能力差的农村留守老人为目标,以换零钱为由偷偷换取老人的真人民币。2016年5月26日至6月17日期间,三人先后窜至沭阳县北丁集乡、响水县小尖镇、泗阳县八集乡等地,由张某负责望风,朱某和徐某相互配合以开挖土机干活,需要烧开水为由接近老人,后又谎称急需整钱送礼找老人兑换,在老人同意换钱时趁其不备,用事先准备好的假币偷换老人的真币,或者蓄意支开老人盗走老人藏在家里的现金。 经查,三人作案共计4起,窃得人民币1.8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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