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社保局获悉,4月1日起,在哈(含在省参保的部分中省直企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需携带本人社保卡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就近社区认证服务网点进行认证,逾期不认证的,养老金将被暂时停止发放。 未办理社保卡和当年退休人员 领取养老金人员未办理社保卡的应及时到哈市市民大厦C区一楼进行初次指纹采集,当年采集指纹的视为当年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通过。当年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次年起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高龄、患病卧床等行动不便人员 离休、认证当年的上年末身份证年龄达到或超过80周岁、患病卧床等行动不便,不能去社区服务网点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可由其家属携带领取养老金人员社保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服务网点进行需求登记,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适时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长期在境外(超过1年)居住人员 哈尔滨市退休长期在境外居住的领取养老金人员,本人须持有效护照、居留证到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健在证明,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经领事官员审核认定后,加盖使领馆印章(设有领事部的使馆可使用领事部印章);对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退休人员,由我国驻该国有关机关或代管馆办理上述审核表或领事认证。审核表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9-1号,哈尔滨市社保局社会化管理处(邮编150001)。 长期在异地(超过1年)居住人员 哈尔滨市退休长期在省内异地(超过1年)居住的领取养老金人员,可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认证网点进行指纹认证。 长期在省外异地(超过1年)居住的领取养老金人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启用了国家人社部异地人员协助认证系统的,本人可在每年5—8月份收到哈市社保局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后,持此表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国家人社部异地居住人员协助认证系统)协助认证;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未启用国家人社部异地人员协助认证系统的,本人可到黑龙江省人社厅网站下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通知》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居住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认证,并将盖章后的表格在2017年9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哈市南岗区中山路179-1号,哈尔滨市社保局社会化管理处(邮编150001)。 以上条件均不具备的,暂可通过视频认证的方式进行认证,可在生日当月通过互联网登录QQ添加QQ好友,输入其中一个号码:1330620099、1330720099、1330820099、1330920099进行视频认证。 认证时间 1、2月出生人员:4月认证 3、4月出生人员:5月认证 5、6月出生人员:6月认证 7、8月出生人员:7月认证 9、10月出生人员:8月认证 11、12月出生人员:9月认证 时间划分 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认证期,具体认证时间按身份证出生日期划分。(采编:马春光) |
哈尔滨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指纹认证4月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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