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3月29日电(通讯员 刘彩慧)钦州一男子利用受害人年纪大,警惕性低的弱点,在公交车上实施盗窃。近日,庞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钦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2月,庞某某在搭乘1路公交车时,发现受害人利某某年纪比较大,警惕性低,而且又坐在靠门的第一个座位,于是就选择利某某作为扒窃的对象。于是庞某某就坐到利某某左侧位置,右手抓住头顶上的扶杆,用左手反手摸索利某某的衣服、裤袋,发现利某某右上衣内袋里有钱,于是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双面刀片割开利某某内袋,盗走利某某内袋里的1000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庞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钦北区检察院遂依法对庞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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