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为加快推动区社会福利中心承包运营事宜,同安区民政局邀请区政府苏九届副主任、政府律师顾问陈海鸣、厦门市爱欣老年公寓院长陈艳阳就《社会福利中心养老服务经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逐条进行核对磋商,最终形成一致意见。林虹局长与爱心老年公寓陈艳阳院长当场签订养老服务经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同时提出要求,爱心老年公寓需在签订合同4个月内开业运营,为同安区老年人提供更为优质和人性化的服务。陈艳阳院长则承诺,将尽快完成设备购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并积极引进高素质养老人才,共同推动同安养老事业迈上新台阶。(王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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