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江苏沭阳全力规范养老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2017-07-26 08:00:02 无忧保

今年来,沭阳县全力规范养老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项目标准。养老补贴资金是指由县级财政安排的养老服务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包括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补贴、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补贴、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通讯补贴和养老服务考评补贴七项。其中民办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建设补贴每张最低给予2000元一次性补助,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最高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每月按全护理50元、半护理40元、自理30元的标准给予日常运营补贴 。

严格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其中,建设补贴由项目产权人于项目竣工当年持相关资料到县民政部门申请;运营补贴中服务补助、特岗补助按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补贴等,根据县民政部门要求按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补贴、通讯补贴、养老服务考评补贴由提供服务的组织按月提交相关材料向县民政部门申请。县民政部门根据项目申请及时审核,对新建项目每年11月前会同财政部门实地验收;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人补贴、通讯补贴、养老服务考评补贴等,由县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如验收合格材料齐全及时按核拨标准兑现资金。

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管理。养老补贴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重点突出、整合统筹、量入为出、引导补助和确保实效”的原则进行。对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分两期拨付,在项目验收合格开办运营的当年首付50%,另50%待运营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拨付;居家养老项目建设补贴经验收合格一次性发放。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人补贴、通讯补贴、养老服务考评补贴等按季发放。其他各类项目原则上当年底拨付到位。养老补贴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严禁任何部门克扣、挪用,对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如数追回,三年内不得享受资金补贴,并从严从快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违反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荣超  审核:吴锦方)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