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印发《民政部关于确定41个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的通知》,我市社会福利院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之一,在全国1.8万家民政社会服务事业单位中脱颖而出,我省仅2家单位获评。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创办于1951年1月,是福州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性质养老福利机构。占地面积35亩,现有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床位370张,老人270余人。近年来,该院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大力推动社工人才及标准化建设工作,于2015年底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单位”。这一次被评为全国民政标准化示范单位,成为全国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既是动力也是压力,对该院今后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实行标准化建设,是现代民政的需要,是为服务对象服务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福州市社会福利院表示将继续强化“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自身潜能,为省会福州的机构养老建设起到表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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