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张家港市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发布了《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养老机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对全市养老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的目标、实施范围、方法步骤、资料清单、部门及镇(区)职责进行了明确,至此,养老机构的能力提升工作进入“白热化”。 《张家港市养老机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在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若干意见》和民政部等13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实施方案》旨在破解养老机构设立许可难题,全方位提升养老机构的安全能力和服务水平。方案的实施范围涵盖全市16家未取得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涉及我市民政、发改委、环保、规划、国土、消防等7个部门和全市各镇(区),其中市民政局是牵头部门。 据悉,自2016年初,市民政局开始牵头实施养老机构能力提升工作,通过推进养老机构的消防、医疗康复、无障碍等安全和适老性改造,办理消防、环保、房屋安全、产权等方面的许可证照,使之成为符合设立许可条件的养老机构,为今后的规范化管理、社会化运作打好基础。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将养老机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列入了201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目前,养老机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已进入养老机构设施整改阶段,市民政局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经费保障,统筹指导工作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同时张家港市也将积极探索“以投代租”、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提升养老服务社会化水平。 |
江苏省:张家港市出台《养老机构能力提升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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