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规定,除物质上的赡养外,家庭成员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以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以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问候老年人。 行孝不是吃饱喝足就行的。豫剧《科学养爹》就揭示了这层道理,这个“爹”住的是深宅大院,生活优越,但就是精神缺乏寄托,再三苦求儿子们把他当个“屁”给放出去。精神养老才能够让老人感到生活得有尊严,这是万不能忽视的。孔夫子有个很有意思的观点,他说,有些人讲孝,就说我很孝的,我给父母吃了什么、穿了什么。这不叫“孝”,这叫“能养”。 老年人在子女的孝心需求方面,其精神层面的需求更胜于物质的需求。所谓精神需求就是希望子女多与自己沟通、交流,使自己的生活充满亲情。在生活中,老年人还希望子女能充分尊重自己的生活选择。做子女的对老人的一些缺点,也应该多宽容和谅解。孝老不了解老人的精神需求,就不可能孝到点子上。 重庆的草案也是一部行孝的促进法,被媒体解读为“不经常问候老人可能违法”。有人担心的是,这样的法规并无罚则,不“问候”又能咋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倡导性、支持性、促进性的条款比较多,更多的体现政府和社会责任,当然也包含强化家庭的责任,其倡导意义大于强行管制功能。让人知道应该怎么做,什么不可以做,也十分重要。 倡导孝道,不仅是中国的道德规范,也是全世界的通识价值。新加坡1994年就制定了《赡养父母法》,规定如果发现子女确实未遵守该法,法院将判决对其罚款一万新加坡元或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根据该法,1996年新加坡又设立了赡养父母仲裁法庭,专断涉孝纠纷。韩国2006年发布的《住房认购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那些赡养父母、岳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家庭将获得优先购房权,也是从利益的角度,引导人们赡老尽孝。 中华文明的根就扎在孝道上。网上曾经有一项名为“算算这辈子还能和父母相处多久?”的调查。结果显示,与父母相处的时间最长的有十几年,最短的只有十几天。我们真应该把“常回家看看”“经常问候”当作“终身大事”来对待。 就实际而言,对于不孝敬老人更多的惩罚不是来自法律。不“常问候”造成的遗憾和愧疚,会伴随一个人到终老,这才是最大的惩罚。 新闻细读:子女应常电话书信问候老人 否则可能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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