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等10部门制定推出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医养结合的八项重点任务: 1.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共建、签订合作协议以及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 2.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明确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标准和审批、开展医疗服务纳入行业管理、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等措施。 3.推进责任医生与老年人签约服务。规范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4.推进老年医疗机构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形成有梯度的老年医疗护理体系,新建一批护理型养老机构。 5.完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管理。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内已按照协议管理的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医保的规定支付。 6.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将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 7.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优待政策。开通老年人看病就医绿色通道,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服务。 8.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明确社会力量可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简化机构审批流程,支持企业积极开发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到2020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更加紧密,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据杭州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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