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民字〔2016〕84号 关于2016年度我市民生工程敬老院项目 进展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 为有效解决我市敬老院存在的消防隐患和危旧破损房屋的安全问题,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16〕10号)和《关于印发〈市政府民生工程敬老院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民字〔2016〕56号)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对18所存在消防和危旧破损安全隐患敬老院进行整改提升,取得初步成效,现将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截止到10月27日,已开工敬老院9所,其中已完工敬老院6所,开工率为50%,完工率为33.3%,购置设备87套、消除安全隐患34处,完成项目投资金额3081.033万元,占项目申报总金额51%;完成建筑面积14127㎡,占项目预计建筑面积35%。其余9所敬老院已完成项目立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各县区进展情况。高新区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完成项目投资金额2600万元,完成建筑面积9349㎡;南昌县开工率100%、完工率66.7%,完成项目投资金额81.033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400㎡;进贤县开工率50%、完工率0; 新建区开工率25%、完工率25%,完成项目投资金额400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578㎡;西湖区开工率0、安义县开工率0。 二、存在问题 具体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工作进度总体偏慢,部分县(区)存在畏难情绪。从市局督查组实地调度和县区反馈的情况看,各县区敬老院项目建设推进不均衡,总体进度偏慢。部分县(区)重视程度不够,下决心研究和解决问题的力度不足。对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协调财政落实资金等重要问题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强有力的推进措施,导致工作整体进度迟缓,没有达到预期要求。 (二)个别县对敬老院项目建设政策理解不准确,贯彻执行存在偏差。个别县对政策的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理解不够准确,指导和督促乡镇抓好敬老院项目建设工作出现了偏差,导致部分项目规模远远小于预期,影响了全市敬老院项目任务完成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县区要继续做好民生工程敬老院项目建设工作,把民生工程敬老院项目建设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要强化大局意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敬老院项目建设,把敬老院打造成五保对象的幸福家园、农村养老的服务平台。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进度。各县区要着力抓好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采购。未开工和进度缓慢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立争所有项目在11月底全面开工;已开工项目,要及时调度和督查督办,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抢抓进度,尽快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主体建设的项目要尽早完成内外装修投入使用,确保全面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三是提前谋划、明确任务。为做好2017年民工程敬老院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区要结合养老许可工作,按照洪民字〔2016〕56号文件要求,提前谋划、合理安排2017年敬老院建设计划,对存在安全隐患和危旧房屋,许可条件不成熟的敬老院,加大改造力度,切实做好建筑消防、卫生、环境等硬件设施建设。明年二月底以前开展2017年申报工作。 2016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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