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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受伤是否算工伤?

2017-08-02 08:00:03 无忧保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www.wifi03.com)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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