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大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仅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民生善政,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之举。要针对我国当前养老服务业的痛点,补齐短板;要清除阻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门槛,引入社会力量。如此,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让老年群体拥有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12月23日,《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意见》着眼于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突出短板,提出了针对性要求,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等。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养老服务领域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具体行动,是全方位开展质量建设、打造养老服务“中国品牌”的系统性指导。 上述负责人说,“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是《意见》制定实施的总目标。为此,《意见》抓住养老服务业当前面临的三个突出短板,提出了针对性要求。 居家社区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老年人选择最多的养老方式。但长期以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短缺,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比养老机构更为突出。《意见》着眼于补齐短板,提出着力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夯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是影响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严重不足,历史欠账较多。《意见》紧扣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要求拓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鼓励建设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通过资源整合丰富农村养老服务载体。同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和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养老服务,通过力量整合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主体。 养老服务业投资大、回报低、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面临诸多掣肘。《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主要指向就是要打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中梗阻”,营造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围绕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意见》提出了完善审批制度、优化市场环境、完善财政支持和投融资等政策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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