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省政府将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纳入为民实事工程以来,新昌县民政局会同县市监局积极推进养老机构食堂提档改造和“阳光厨房”建设工作,通过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深入指导,稳步推进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 11月15日,绍兴市考核验收组在县民政局和县市监局陪同下,对该县四家养老机构食堂的“阳光厨房”创建工程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组根据《浙江省“阳光厨房”建设评定标准》,实地查看了各单位在原料清洗、切配、烹饪、专间、餐具消毒等环节的视频探头安装位置,并观看了视频展示情况,对各单位的许可证、餐饮等级、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及“四自食品”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绍兴市广播电视总台小编随同督查,并对该县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从已检查的新昌县社会福利院等四家养老机构创建来看,情况良好,各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创建热情较高,每家单位都已经投入创建资金7余万元,“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基本符合创建要求,考核组对该县“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高度重视,各项监管机制健全,任务目标明确,工作措施有序得力。为全市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
绍兴市:新昌县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