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州市老龄办获悉,根据市老龄办、市财政局《关于推荐2016年度市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的通知》(德老办发〔2015〕27号)要求,按照各县市区评审推荐、市级审核认定并公示的程序,德州市2016年度确定对6家养老服务机构予以奖补,每个养老服务机构补助2万元。 按照要求,各县市区须及时把扶持资金拨付到位,并认真落实《市级财政扶持城镇养老服务机构暂行办法》(德财社[2010]11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积极支持和引导养老服务机构更好发展。 |
德州今年扶持6个城镇养老机构各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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