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制度,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了《洞头县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洞养老办〔2015〕3号),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整改工作。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出台了《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洞民〔2016〕8号),明确了养老机构整治时间延续到今年9月份。针对敬老院的整治问题,由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敬老院消防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洞养老办〔2016〕2号),推进敬老院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区委召开全区平安隐患整治攻坚月行动,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平安隐患整治攻坚月行动的实施方案》(洞委办发〔2016〕37号),将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整治纳入整治内容,形成消防牵头、民政负责、部分协调、镇街网格管理的格局。 二是自查自纠,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要求养老机构对照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提升机构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在硬件整改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8家养老机构均能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三是狠抓整改,通过长效监管规范养老服务行业。定期召开养老机构(场所)负责人会议,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截至今年11月份,联合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8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23处,已全部整改到位。注重加强各类养老机构(场所)软件建设,要求各类机构(场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逃生演练,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养老机构(场所)安全运行。 四是摸清底数,及时向区政府报告排查整改情况。在对全区8家养老机构进行隐患排查后,对于能够当整改的,立即督查业主单位进行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及时将排查情况及建议报告区政府,对于需要部门协调的事项提请区政府协调处理。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消防许可(备案)前置问题。 |
温州市:洞头区多措并举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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